近日,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发布《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公布2021年度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标准化中心验收和示范中心复验结果的通知》,我校顺利通过复验。
我校于2018年被确定为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立项建设。2021年10月,陕西省委教育工委专家组对我校省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验收。
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近年来,我校按照《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与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工作安排,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坚持以学生为本,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了“体制健全、机制有效、功能齐全、队伍专业、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教育与研究示范中心,健全了“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格局。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覆盖面、受益面不断扩大,大学生主动求助和积极参与的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加。自2018年以来,我校被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大学生心理咨询专业委员会评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机构”,被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评为“2016-2020年陕西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连续四年在陕西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案评比中荣获一等奖,累计获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的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比赛奖项26项。
此次顺利通过复验是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一次检阅和促进,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不断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思想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素质的协调发展,为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出贡献。
(核稿:田少宁 编辑:刘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