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陕西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公布201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我校顺利通过了“十二五”以来及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位居全省34所参评高校第一。
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16】163号)要求,我校作为2015年度纳入国家万家企业陕西省34所高校之一参加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今年按规定对包括我校在内的三所高校实行现场考核,其余高校采用集中查阅资料方式考核。
4月6日,由陕西省节能监察中心、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陕西省教育厅组成的节能工作考核小组一行来到我校,对我校“十二五”以来及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进行评价考核。
考核小组一行听取了我校2015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了“十二五”节能量进度和节能组织领导、节能管理、技术进步和节能法律法规标准执行等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的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我校有关节能的设施设备,并根据《学校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测评。
考核小组对我校节能宣传和节能改造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针对我校节能工作现状,建议学校加强各单位能源指标分配工作,做好能源数据统计分析,争取在“十三五”期间节能工作中取得更好的成绩。最终我校顺利通过了“十二五”以来及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在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高校中,我校排名第一。
我校采取了一系列的节能举措保证了“十二五”节能目标的顺利完成。一是“十二五”期间,后勤集团每年6月份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加强节能宣传教育,通过节能标语、节能展板、问卷调查等宣传,提高全体师生节约意识,倡导人人参与的重要性,让全体师生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积极主动地投入到节约能源的行动中,为国家能源节约和建设节约型校园贡献自己应有的力量。二是加大用能设施改造力度,淘汰和改造耗能设备,促进节能增效,先后投资300余万元对学校电力、供暖系统进行全面改造。比如2012年投资17.6万元对校内的E、F教学楼所有教室进行了人体红外感应节电装置安装改造,可以根据声光控或定时开关来进行管理,实现完全智能化,做到按需用电;投资30余万元将校园道路、教学楼、办公楼等公共区域的照明设备由原来的T8日光灯改为节能灯具或LED节能灯具,实施绿色照明。2013年投资178万元安装供暖节能监控系统,对各楼宇暖气管网加装自动调节阀及能源监测装置,根据回水温度、室内温度的变化分时段自动调节进入楼宇的供暖水流量,从而做到需热供热合理,降低了能源分布不均和浪费,在保证供暖品质的前提下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下一步,后勤集团将根据国家“十三五”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节能工作。一是健全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节能工作的持续性;二是认真筹划“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明确节能目标,不断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加大节能改造力度,继续采用节能降耗技术开展耗能设备节能改造;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师生形成健康的消费观念和节能低碳的生活习惯,积极投入到节能工作中,为建设节约型绿色校园而不懈努力。
(核稿:李学军 编辑:杜杨 学生编辑:钟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