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易制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6-16 16:09  点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易制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易制毒等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同时保障我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我校已于2020年6月与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签署未央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书以及未央区“净边2020”专项行动入滇制毒化学品和制毒设备核查告知书。现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责任层级。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实验室(本科教学实验室、研究室)易制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落实到人。

二、建立和完善易制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的管理制度。领用、使用有详细记录,保管必须专人、专柜、双人双锁。

三、严格规范购置流程。易制毒、易制爆、剧毒管制类化学品的购置必须通过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审批后,持备案许可证明通过公安局备案的公司进行购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我校的唯一接口单位,负责统一办理公安局备案工作。未经我处办理公安局备案手续的管制类化学品购置,一切后果由购置人自行承担。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易制毒等管制类化学品的存储、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除日常监督外,每学期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并将情况上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温馨提示:

1.由于公安局审批环节存在周期,为更便捷地服务广大师生,我处对需求量较大易制毒化学品进行预先购置,承诺3个工作日内供货。

2.“yl12311线路检测管制类危险化学品购置申请单(易制毒、易制爆)”“yl12311线路检测管制类危险化学品购置申请单(剧毒)”“剧毒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版)”及“易制毒化学品目录(2017版)”见附件,也可在我处网页文档下载栏中下载。

3.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在交由我处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中转站进行回收时,必须给在场的工作人员进行说明。

4.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王京,联系电话:86168322、1370910303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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