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工: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公寓房屋的交付,根据学校专题会议精神,设立分户验收与交付联合办公点,规范化流程化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户验收
1.为了确保房屋顺利交付,三期人才公寓进行统一分户现场验收。由基建处与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2.分时段分批分户验收,9月28-30日进行。施工方按照分户验收时间安排(附件1)提前充分准备,集资教工务必按时到达所选户室现场。按照《三期教工住宅房屋房屋确认表》(附件2)要求,逐项进行合格性检查。(水暖气密试验需要稳压观察20分钟左右)。
3.验收合格后,本人对《房屋确认表》签字确认。若房屋需要个别维修完善时,另须填写《三期教工住宅房屋维修表》(附件3)。
4.验收完毕一小时内,集资教工持上述两个表格等材料到联合办公点。施工单位负责房屋收理和门户锁闭。
二、房屋交付/领取钥匙
联合办公地点时间:25号楼一单元104室9月28~30日上班
1.集资教工本人持《房屋验收确认表》《三期教工住房维修表》,以及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份,到联合办公点(基建)进行验收确认。
2.交清房款的教工,持确认后的《房屋验收确认表》到联合办公地点(校产)领取《房屋交付通知单》。
3.现场签订购房协议,要求集资教工及配偶双方到场。因故不能到场的集资教工,夫妻双方可随后到国资处(逸夫楼609室)补办。
4.凭《房屋交付通知单》到联合办公地点(物业)办理相关手续,包括领取房屋使用手册和房间钥匙。
5.对未交清房款的住户,不予办理交付和领取钥匙等相关手续。
三、物业服务
1.按照《三期人才公寓集资办法》《集资纪律》等,公寓住房只能用于本人及家庭居住,严禁出租、出借或转让。
2.装修前住户须签订《物业管理协议》《装修协议》等,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同时缴纳装修押金1000元,装修审核后原款退还。
3.三期人才公寓装修装期限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三期人才公寓住宅物业收费按沁园小区现行标准执行。
四、注意事项
1.集资教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分别用于分户验收、领取交付通知单及办理物业手续时证明与存留。
2.集资教工不能前来现场时,可委托配偶或校内教工代理。
(1)配偶须出具结婚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准备相应的复印件、集资教工身份证复印件等三份。
(2)委托校内教工的,被委托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书(户主签字),并携带户主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3)离退休人员不能前来现场的,按报名时的委托情况办理。子女或被委托的校内教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手续复印三份。
3.请集资教工按时到达现场,确保顺利验收与交付。联合办公点将在统一验收交付后撤离,遗留的验收和交付需自行联系。
4.凡在青教公寓或学校其它地方有住宿或床位的集资教工,务必于2021年5月31日前办理腾退手续,逾期按《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办法》(陕科大校发〔2013〕11号)执行。
5.相关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国资处:13892014767(马毅)、13992028768(韩军)、86168112
基建处:13991018833(马攀)
物业中心:15129092598(张建军)、13571887332(办公室)
相关附件:
沁园三期人才公寓分户验收及交付通知
附件A.三期人才公寓验房交付流程、户型位置示意
附件1.分户验收时间安排(24#、25#)
附件2.三期教工住宅房屋确认表
附件3.三期教工住宅维修表
基建处 物业中心 国资处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