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部署,国资处联合相关部门将于9月-10月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
一、清理范围
1.学校领导办公用房,包括党委书记、校长、副职校领导的办公用房。
2.学校各二级单位办公用房,包括党群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各学院(部)、档案馆、图书馆、校医院、工程实践训练中心、附属单位等单位的办公用房。
二、工作进度安排
1.自查阶段:9月1日-9月10日
2.核查阶段:9月11日-9月20日
3.整改阶段:9月21日-9月30日
4.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请各单位认真开展清理整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详见校园内网。
国资处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