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以及团省委实施2009年西部计划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我校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我校将招募应届毕业生,到我省关中、陕南、陕北30多个县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学院分团委要按照团中央《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及团省委《2009年陕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公告》的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全体毕业生发布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信息,着力宣传西部计划的制度规范和成功经验,努力树立西部计划科学发展的良好形象,努力在校园形成良好导向,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二)报名审核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完整。
3、交表、审核。报名表由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总支盖章后,5月11日前交至校团委。校团委将对网上报名信息与报名表上的信息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基层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2、笔试、面试
5月11日起,根据我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对报名的毕业生进行笔试、面试,择优选拔志愿者。同时,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3、体检
6月上旬,我校项目办组织入选的报名者在省项目办指定的时间和医院进行集中体检。
4、公示
6月中旬,我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
四、主要鼓励政策
1、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补贴(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和保险)。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其中生活补助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管理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3、服务期间,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我省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7分。具体规定由省级公务员考试录用主管机关在当年招考中予以明确。
6、服务单位在录用党政机关公务员和新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时优先录用、招聘志愿者。
7、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以及我省同类各项奖项的评选。
8、从2009年开始,对参加西部计划并到西部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履行3年服务期限的应届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同时,鼓励各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高校毕业生的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提供帮助和支持。
注:有关2009年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的详细情况,请广大同学登录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咨询电话:86168965 地点:文体馆102室
团 委
2008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