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及申请人: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秘法〔2010〕501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其子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更好的完成第三期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培养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实施任务,结合我校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要,现就申请2010年的西部项目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派计划
根据陕西省分配名额, 2010年我校西部项目选派规模为10人。其中,西部项目8人,子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项目)2人。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西部项目
高级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个月;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
(二)西部项目子项目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研修期限为3个月。
三、选派学科专业及国外留学单位
1.重点资助学科:能源、环境、电子信息、通信技术、生物化学工程、航空航天技术、计算机科学、制造、医学、农学、新材料、经济、金融、贸易、教育、旅游、管理等。
2.国外留学单位:西部项目留学人员应选择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自行联系派出。子项目留学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派出。
四、选派范围对象
1.西部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选派范围:高等学校。
2.对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及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年轻骨干人员。
五、选派办法
选派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阅评和初审、国家留学基金委与省教育厅共同组织专家联合评审的办法,择优录取,按需派遣。
六、西部项目及子项目计划申报名额分配
2010年陕西省西部项目选派规模为70人(合840人月)。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选派比例,结合各单位选派计划情况,2010年陕西省计划受理申报名额为140人,其中西部项目112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19人。
经过多方争取,今年我校申报计划创历史最高,达10人。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抓住机遇,积极申报西部项目及子项目,各单位积极推荐、鼓励申报。
从2010年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经费额度将按新的标准作相应调整。
七、申请条件
各单位要推荐教学、科研、产业、学科建设的急需人才作为出国留学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及西部项目子项目的具体要求(项目申请选拔条件见附件)。
八、项目实施步骤
1.咨询、报名受理:即日起至4月18日,省教育厅国际处受理咨询、网上报名、各单位统一提交的申请材料。
2.地方专家评审:5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及参加联合评审候选人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
3.联合专家评审:7月9日至7月12日,省教育厅聘请的专家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聘请的专家联合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
4.审批录取:依据专家联评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于8月公布录取名单。
5.外语培训及派出:9月起,符合派出条件的被录取人员陆续办理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如需参加外语培训,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并负担有关培训费用。
九、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提交申请表等书面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一律使用A4纸打印,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具体要求及相关要求见附件。
十、管理
从2010年起,将按申请人员申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两年,两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十一、其它
获得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应按国内对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受理机构
陕西省2010年实施西部项目及其子项目的受理机构为陕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受理个人报名及统计上报。办公地点:逸夫楼701、702室;联系电话:86168059、86168058。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0年4月11日
附件:
1.西部项目选拔条件;
2.西部项目子项目选拔条件;
3.关于准备2010年西部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4.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