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参保职工:
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省级医保业务移交西安市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移交市医保管理之前的待遇报销业务由省医保中心按规定限时经办。
为确保我校省级参保职工的医疗待遇享受,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手工(零星)报销和2021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补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收取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材料报送地址
校医院二楼2020职工医保办公室电话:86195705_8000
三、票据有效日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
四、材料受理范围
1.本地、异地符合报销政策规定的门诊急救费用;
2.具备长住异地备案资格并取得慢性病病种的异地慢性病费用;
3.具备长住异地备案资格在异地产生的未实时结算的住院费用;
4.具备长住异地备案资格在异地产生的门诊特检费用、门诊特殊治疗费用。
五、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补助
省医保中心现已完成2021年度门诊特殊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结算工作,请接到我校医院医保办电话通知的职工到校医院二楼2020室签字确认后,补助费用由学校财务处转付至相关个人。
请需要办理上述相关业务的老师,尽快准备材料,按时报送,逾期无法受理。
校医院
2022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