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草滩派出所已受理我校教职工及其家属户口信息流转工作,按照西安市公安局有关落户规定,为更加高效、快捷地进行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通知此次户口迁转西安市的教职工,并按要求填写《上户所需信息表》。
二、《上户所需信息表》所填信息真实性由填写人负责。填表前请仔细阅读表格下方的填表须知。
三、3月22日(星期二)5:30之前,由各单位将教职工所填《上户所需信息表》及所涉及的教职工及其家属电子版照片(限100KB以内并以其姓名命名)统一交往保卫处户籍室。
四、户口迁转的教职工及其家属每人需交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彩色,黑白均可,18周岁以下人员不需交照片)。
五、保卫处户籍室联系电话:86132539;联系人:雷昕。
附件:1.《上户所需信息表(家庭户)》
2.《上户所需信息表(集体户)》
保卫处
201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