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yl12311线路检测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暂行规定》规定,为合理安排项目审计时间,确保审计质量,并按规定要求时限及时完成送审项目结算审计工作,请相关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已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结算资料按照送审要求报送至审计处,逾期提交的结算审计项目将安排在下一年度审计。
特此通知。
审计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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