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易制毒、易制爆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防止此类危险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同时保障我校正常教学、科研工作秩序,根据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现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和责任层级。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类实验室(本科教学实验室、研究室)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责任要落实到人。
二、建立、完善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制度。领用使用有详细记录,保管必须专人、专柜、双人双锁。
三、严格规范购置流程。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购置必须通过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审批后,持备案许可证明通过公安局备案的公司进行购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作为我校唯一接口单位,负责统一办理公安局备案工作。未经我处办理备案手续私自购买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一切后果由购置人自行承担。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应对管制类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等环节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所有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仅限西安校区内部使用,如有违者,一切后果由购置人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
1.公安局审批环节存在周期,为更便捷地服务广大师生,我处对需求量较大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预先购置,承诺3个工作日内供货。
2.管制类危险化学品通过“yl12311线路检测试剂材料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cpp.sust.edu.cn)”审批申购,望周知。校内库试剂审批申购通过后,请自行前往校危险化学品库领取。校危险化学品库开放时间:周二、周四15:00-17:00。校危险化学品库具体位置见下图。
3.废弃的剧毒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移交至危险废弃物回收中转站回收时,务必向现场工作人员说明清楚。
4.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王京,联系电话:029-86168668、13709103030。
附件1:剧毒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附件2: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目录(2017版);
附件3:易制毒化学品目录(2021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