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评审规律,2011年省级教学成果申报工作将于本年度进行。按照我校2011年度教学工作安排,为提高我校教学成果获奖层次和数量,请相关单位抓紧时间,总结教学与管理的实践经验与成果,积极组织申报。现将201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单位组织初选,并向学校送交材料;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初选、专家组评审,最终审核批准。
在本次评审的教学成果特等奖和2008年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2008年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自愿申报者请参考陕教高[2009]3号文件填报“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如果有变化,另行通知)项目中,学校将按省级通知要求择优选择,参评2011省级教学成果奖。
二、教学成果实行限额申报
教学成果具体分配申报数量
造纸学院 |
材料学院 |
资环学院 |
生命学院 |
机电学院 |
5 |
5 |
5 |
5 |
5 |
电信学院 |
管理学院 |
化工学院 |
设计学院 |
外传学院 |
5 |
5 |
5 |
5 |
5 |
理学院 |
体育部 |
思政部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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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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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安排
1.3月8日—3月24日,主要完成人向所在单位报送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单位评审初选,确定报送校级成果名单并填写汇总表。
2.3月25日,各单位按分配名额统一将推荐成果材料纸质文档送交教务处,并提交与纸质文档一致的电子文档和汇报答辩材料(PPT格式,每项成果限时5-10分钟)
3.学校专家组评审(PPT汇报答辩)。
4.学校审核批准。
四、教学成果奖申报有关事项详见“校园网/教务处通知公告栏”。
五、联系人:魏尚洲(email:weisz@sust.edu.cn);联系电话:86168075。
教务处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