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未央区委文明办相关工作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切实做好“未央好人”推荐活动通知如下:
一、严格遴选标准及评选程序
凡年满16周岁的未央区户籍,或在未央区生活、工作、学习1年以上的非未央户籍公民,均可参评“未央好人”。已荣获区级以上各类别身边好人荣誉的,不再重复参评。具体条件如下:
1.助人为乐好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长期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帮助其排忧解难;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救援;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勇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公婆),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严格对照“未央好人”标准,按照逐级推荐、摸底考察、审查核实、广泛征求意见、熟人圈子公示的步骤,确实把事迹真实感人、示范带动性强、群众公认的好人推荐上来,坚决杜绝政治上不合格、有违法违纪案底、群众有异议的“伪好人”进入“未央好人”群体。有关审查、征求意见、公示等材料要归档保存备查。
二、深化宣传教育,营造学好人做好人敬好人浓厚氛围
运用全媒体手段,广泛深入宣传好人事迹,大力培育好人文化。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活动必须把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积极营造学习好人、宣传好人、争当好人、关爱好人的良好社会风尚,教育、引领和激励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做到先宣传后推荐,自下而上,各单位推荐的身边好人候选人,首先在本单位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展示,切实提高身边好人知名度影响力,不断增强身边好人品牌效应和引领示范作用。
三、提高推荐材料质量
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推荐“未央好人”应报送以下材料:
1.候选人确定后,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经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
2.每名候选人附20字以内事迹概括、1200字左右人物简介及主要事迹材料(模板见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材料要求事迹真实、表述准确、条理清晰,不得超出字数要求。
3.每名候选人附免冠证件照1张,工作生活照3-5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照片要求高分辨率大图,主人公要突出,以“姓名+序号”的形式命名。
4.候选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5.候选人市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链接信息汇总(见附件4),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校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把材料质量关,做到主题突出、逻辑严密、要素齐全、语言精炼、文字准确、格式规范。
“未央好人”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时间不限,遇有新近发生的热议正能量事件人物典型,可及时报党委宣传部。“未央好人”榜每季度发布一期,第三季度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17日。候选人相关材料(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接收材料电子邮箱地址为xcb@sust.edu.cn。
联系人:刘倩
联系电话:86168036
办公室:逸夫楼511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