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关师生员工:
为了规范户籍管理,积极有效的与公安机关协商办理师生员工的落户工作,草滩派出所与我校户籍室对户籍进行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迁移证问题
现手持户口迁移证、从咸阳迁出而未落户的教职工,请于11月5日前将户口迁移证交至户籍室并进行登记。
二、学生户口信息有误问题
部分学生户口信息经派出所与我校户籍室反复核对,确定有误,影响正常落户。为加快户籍遗留工作进度,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于11月10日前在户籍室重新核对信息。(有关学生名单可在保卫处网上查询)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