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19〕12号)、《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教信办〔2019〕13号)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范围: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企业号和小程序。
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教育APP),是指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分为各单位自主开发、自主选用、上级部门要求使用三种类型。
自主开发的教育APP是指由各单位开发完成,仅限本单位人员使用的APP,包括通过对成熟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开发,形成专门为本单位服务的教育APP。自主选用的教育APP是指在公共服务体系已由开发者完成备案的APP,且由使用单位集体决策通过,形成文件或者会议纪要后方可使用。上级部门要求使用的教育APP是指由上级教育部门发文要求使用的APP。
二、统计时间
请有面向师生发布使用教育APP、企业号和小程序的校属各单位,于2020年1月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登记表”(附件一),通过“综合门户-网上办事大厅-资料报送”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提交到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王红艳处。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根据汇总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在学校使用部门配合下,做好后续备案工作,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
此次统计和备案工作,是我省落实教育部要求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省教育厅将于2020年1月15日起,对教育APP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学校予以约谈、通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填写,做好统计,按时报送。
联系人:王红艳,电话:86168152
相关文件链接:
1.《关于落实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912/12/16543.html
2.《关于开展高等院校管理服务类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http://jyt.shaanxi.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912/12/16544.html
3.《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http://jyt.shaanxi.gov.cn/news/qitawenjian/201911/28/16445.html
信息与网络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30日